关于对市人大四届六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回复 宜商字〔2020〕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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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杨明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互联网+物流”行业政策扶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互联网+物流”属于新型行业,根据交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网络货运”入行门槛尤其高,申请企业首先须进行线上服务能力认证,具备《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配套的网络货运平台和面向实际承运人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宜春市范围内独立具备以上资质的货运企业极少,多数申办企业均为外地企业设立在宜春的分公司,但因规定申办“网络货运”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数家企业的行政许可申报材料因不符合规定要求已被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驳回。对网络货运来讲,有无承运能力、能否开展交易才是该模式落地的关键,极其考验企业的行业背景和综合实力。网络货运这一创新模式为传统公路物流运输带来智能化、高效率的发展,解决传统物流行业“小、散、乱、差”局面,达到货主有车可选,司机有货可运,解决长久存在的行业痛点,实现分散运输资源的集约整合、精准配置,具有广阔的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 1. 成立宜春市网络货运推进工作小组。针对网络货运,推进“互联网+物流”,我局拟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宜春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网络货运推进工作小组,重点推进宜春市运输企业物流企业申报网络货运企业,研究网络货运企业需要达到的标准及政策,积极帮助我市货运企业取得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2. 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正积极调研宜春市“网络货运”平台建设相关事宜,争取建设宜春自己安全可靠、价格适宜的网络货运平台,为我市有意向自主开展“网络货运”的货运企业提供信息平台建设上的服务。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货运的智能调度、大数据安全风控、智能结算。 3. 对全市货物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底后,建立宜春市全市货运企业清单及明细,并将企业的相关资质和情况进行详细的分类。引导鼓励本市传统运输业户积极接入本地“网络货运”平台,尽量通过本市“网络货运”平台进行经营服务,加快推进宜春市“智慧物流”、“网络货运”产业发展,推动宜春货运产业转型升级。 4. 宜春市网络货运推进工作小组联合行文,积极向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省级税务部门协调,深入开展放管服,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网络货运”企业行政许可手续,争取“网络货运”企业早日在我市开花结果。 5. 宜春市作为省级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城市,国家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城市,正在积极推进宜春市配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未来更多的货运企业、城市配送、城乡配送企业可以通过配送公共信息平台信息共享,节约物流成本,推动宜春市物流行业向智慧化转型。 6. 高安市作为全市传统货运产业大市,正在组建高安智慧物流园区,该智慧物流园区将辐射丰城市、樟树市等周边县市区,带动全市实现互联网智慧物流。 7. 为切实降低我市物流成本,今年4月开始试运行到九江港的水水和铁水联运线路,打造我市到上海港口的低成本运输通道。樟树河东港丰水期能够通航2000吨货船,可通过水水联运方式到九江港,枯水期可通过铁水联运方式到九江港,集聚樟树、丰城、高安等市及新余、吉安、抚州等部分县区到上海港的的大宗货物和交期宽松的货物;今年8月开通了宜春直达宁波的海铁联运班列,一周两班常态化运行,班列开通后,打通了宜春中心城区的直接出海通道,企业可以通过铁海联运班列与宁波港无缝对接,每个40英尺集装箱可为企业节约成本6000元左右。 联系人及电话:翟婷 0795-3270565
宜春市商务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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